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李濤)近日,平利縣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被依法批準逮捕。
犯罪嫌疑人系社會上閑散人員,曾經從事過保安工作,今年年初在火車上做銷售員,因違反了公司管理制度被開除,后多次身穿警服冒充國家工作人員以可以介紹安排他人在火車上工作為由,收取手續(xù)費或押金騙取他人財物。根據我國刑法規(guī)定: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構成招搖撞騙罪;冒充人民警察的,要從重處罰。該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最終也是自食惡果,涉嫌構成招搖撞騙罪,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最后,檢察官溫馨提示:找工作時要通過正規(guī)途徑,不要輕易相信“有關系”、“有門路”,而且正規(guī)招聘是不需要收取任何介紹費用及押金。